李杏:中关村弃婴死亡是谁的责任

2013年03月25日08:24  汉网-长江日报 微博

  □ 本报评论员 李杏

  5天前,一个小生命降生在北京中关村街头,可仅仅6个小时后就离开了这个世界。回顾他过于短暂的“一生”,冷得让人发颤。然而,寒冷的却并不只是北国初春的天气。

  昨天的《京华时报》揭示了弃婴救治到死亡的全过程。这整个过程,尽管令人不忍细数,却勾勒出一幅幼小生命处境的现实图景,令人无法保持平静。中关村弃婴事件也许会被认为是一起“个例”,但其背后折射出的社会观念、伦理意义和制度问题却颇为深刻。

  悲剧的根源直接来自这位弃婴的母亲。她的面容或许还未脱稚气,虽无更加详细的信息,但必然有使她难以留下孩子的原因。在谴责她的冷酷无情之外,社会的冷漠氛围显然也值得关注。

  孩子“无辜”是共识,但目前的舆论和制度环境,却也并不倾向于保护这样的孩子。现行户籍制度,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一笔不菲的社会抚养费。于是,没有婚姻或其他法规的庇护,母亲和孩子即使没有被打上“耻辱”和“负担”的标签,也绝对谈不上光彩,实际生活也将更加艰难。

  抛开婴儿遭弃的起因,对于降生后受冻的孩子,我们又做了什么呢?孩子完全有可能转去有条件的医院抢救,却囿于“弃儿”的身份,被强行送至“指定”的专门医院。然而,这家“专业”收治弃婴的医院,竟然没有新生儿呼吸机等设备,实在让人难以理解。

  孩子被遗弃已经是极大的不幸,而原本应该接过父母责任的社会救助机制,却存在明显缺陷。虽然我们不能断言,孩子的死亡一定是“转院”所致,但可以肯定的是,有可能尝试的抢救措施没有完全做到,放任了悲剧的发生。

  一连串的不幸,看似一系列“偶然”:偶然的诞生、偶然的抛弃、偶然的寒冷天气、偶然遇到没有条件的医院……实际上,这样的不幸不是偶然,而是“失职”。我们可以追究孩子父母和相关机构“失职”的责任,而深层的失职,却源自对生命尊严与价值的认识现状。

  生命至上,是现代社会的共识,珍爱与敬畏生命,是人类社会的底线。但在现实中,我们却能看到,生命的底线也会“失守”,尤其是尚不具备任何自主性的幼小生命。身为母亲,因为不愿承受生活和舆论压力,就抛弃亲生孩子;面对被遗弃的婴孩,人们往往手足无措,无所适从,即使心怀恻隐,也大多不愿自找“麻烦”。更让人难以接受的,是救助制度,缓慢低效。

  值得思考的是,如果离世的是一个已经会说话的更年长的孩子,人们的惋惜与怀念会更具象;而一个来不及留下任何生存印记的婴儿,他的离去似乎很抽象。生命的价值,似乎因为社会经历的差异而“不平等”。

  生命本身就是最宝贵的,无需附加诸如出身、年龄、阅历、职业、文化、健康状况等其他价值因素,而所有社会价值,在生命面前都要让步,这才是“生命至上”的涵义,也正是我们信仰还不够彻底的重大命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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